相关法规
  • 关于印发《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通知

    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,保证建设工程质量,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和《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,应当遵守本办法。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,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。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,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法定责任的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工程监理、工程检测、施

  • 关于印发《九江市建筑和市政类工程施工、监理企业诚信登记办法》的通知

    各县(市、区、山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局相关单位、市属及驻市施工、监理企业: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,构建我市在建工程的诚信平台,建立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建筑市场环境,根据住建部《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3〕38号)、《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130号)、《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5〕140号)的要求,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,经研究,我局制定了《九江市建筑和市政类工程施工、监理企业诚信登记办法》,现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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